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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引用自 mamiqqq - 旺福 531 春夏新裝發表會 in The Wall 
  我國無能政府的迂腐民法,對於離婚方面的限制過於嚴謹,所謂結婚容易離婚難,不是單方面想離就離,有很多人是為了脫離婚姻找上徵信社抓姦,結果被騙的很慘。

 

      有些人在聘請徵信社之前,沒有意會到違法與否的問題,我在這邊提醒網友,徵信社眾多的營業項目當中,只有兩個項目是不違背公序良俗的。

 

(1)  公眾場合的行蹤調查

 

徵信社在進行這方面的調查,往往會在被查人的車內裝設GPS,這事實上是違法的,除非本身車子登記或使用者為委託人。

 

(2)會同警方的抓姦行動

 

但有些破門而入的造成了毀損罪的問題,甚至未會同警方,造成強行侵入民宅的犯罪疑慮,這是專業度不夠導致的錯誤。

 

       可能有些人會納悶,為什麼我只是想找人或挽回另一半是違反公序良俗的呢?! 我記得前面的文章有略為提到這個問題,我在這邊再行講述。

 

(1)  尋人:

 

違法是因為,徵信社尋人的方式,都是透過特殊管道購買個人資料,該管道的來源,皆屬不合法。

 

(2)挽回:

 

大部分是挑撥或是派人介入搞破壞,很多挽回手法是違反公序良俗的。

 

(3)查址、查號碼、查別人的通聯等… 都是非法取得的資料。

 

(4)離婚設計:

 

既然言明是設計,當然是利用違法的方式,誘使對方成為婚姻關係中有過失之一方,然後藉此判決離婚。

 

(5)查即時軟體的密碼、去別人家裝設針孔等… 也是違法,但我常常看到知識家網友發問說要查IP或是即時軟體的密碼或紀錄等,拜託,這都是違法的耶!

 

(6)其他:有道德觀或常識者都知道該行為違法的其他事項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Posted by afk456456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9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