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引用自 iamvicky - 1000 cal 飲食計畫
徵信業者惡行案例
2007/05/18 北市、桃縣的10多家徵信業者,勾結警員、電信公司員工,取得民眾個資後,假扮電信技術人員混進民宅掛線竊聽電話。
2006/10/22 北巿陳姓國小女老師因懷疑在大陸經商的丈夫包二奶,找徵信社跨海捉姦,隔天後悔想取消,卻遭強索40萬元。
2006/06/08 彰化縣一名婦人因懷疑丈夫外遇,委託徵信社抓姦,遭業者巧立名目詐騙近500萬元,最後只拿到3張符紙。
2005/04/25 高雄市東光國小懷有5個月身孕的老師唐君宜,花200萬委託徵信社員工林明佑調查男友行蹤,林收錢不辦事,唐要求退款,林竟找人將唐割喉殺死、一屍兩命。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● 自蒐證 可找警陪同
配偶外遇一般人遇另一半出軌,首先考慮到的便是徵信社,但徵信業者良莠不齊,不妨自行蒐證。
顏文正律師指出,外遇涉及《民法》離婚訴訟及《刑法》妨害家庭罪,一般人都是先抓姦取得對方外遇證據提出刑事告訴,再進行離婚官司,爭取對自己較有利的結果。 保留「情況證據」顏文正表示,妨害家庭罪要成立,必須舉證另一半確與他人有不尋常關係,抓姦時須有朋友、家人、警員陪同,就算沒有抓姦在床,但若能拍下兩人衣衫不整照片,或蒐集到現場有含精液的衛生紙、保險套等皆屬有效「情況證據」。台北巿萬華分局武昌派出所所長車宇基則提醒,民眾抓姦可要求警員陪同到場,若地點在旅館警方也可要求館方開門,但若是第三者住處或其他私人民宅,無搜索票不得破門,須由警員按電鈴取得同意才能進屋,而自行找鎖匠破門,將觸犯《刑法》,須特別注意。記者林偉信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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